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2024贵州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部分州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初评公告

来源:中公教育 | 发布时间:2024-05-21 18:41:46 |  访问:16

根据《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引才职位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达35人及以上的原则上开展初评,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少于35人的,由县(市)人社部门和州直引才单位(主管部门)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初评环节”,结合我州实际,对部分通过现场报名审核、线下资格复审的州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采取线下笔试的方式开展初评工作。本次初评工作在黔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具体实施。为做好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部分州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初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初评时间、地点、对象、方式、科目

1. 初评时间: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总计120分钟)。

2. 初评地点:黔南民族师范学院附属中学。

3. 初评对象:报考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服务中心(州人大代表服务中心)22701100701工作员、黔南州委统战部综合服务中心22701100801工作员、黔南州委政策研究室综合服务中心22701100901工作员、黔南州民族宗教工作研究中心22701101501专业技术人员、黔南州林业资源保护中心22701101802工作员、黔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2701102301药品检验员、黔南州食品药品检验所22701102302食品检验员等7个职位,并通过现场报名审核、线下资格复审的人员,共计1267人(详见附件)。

4. 初评方式:线下笔试,采用闭卷方式。

5. 初评科目:《综合知识》。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打印方式

1.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2日上午9:00至2024年5月25日上午9:00。

2. 准考证打印方式:考生登录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网址:http://rsj.qiannan.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初评成绩计算

1. 初评总分为100分,初评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 根据初评成绩从高到低按初评人数与引才职位计划数10: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同一职位初评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考核环节。不足10:1的,按实际比例进入考核环节。

3. 初评成绩只作为进入考核环节的依据,不计入考核成绩和总成绩。

四、考生须知

1. 各位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准考证的打印工作。考生在打印准考证时,请务必核对个人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如有任何疑问或发现信息错误,请及时与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

2. 各位考生打印后请认真阅读每项信息并检查准考证信息是否完整,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关键信息,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联系。

3. 初评当天,考生须于开考前半小时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卡原件)到达考场,开考后半小时仍未到达考场的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 考生提前准备好2B铅笔、黑色签字笔(或钢笔)、橡皮、削笔刀等考试用品。

5. 除以上文具以外,考生严禁将手机、计算器、智能手表、智能手环、蓝牙耳机等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储存或其他有关设备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上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6. 初评结果等相关事宜将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网址:http://rsj.qiannan.gov.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信息掌握不及时和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7. 本次初评不指定参考用书。

咨询电话:

0854-8225739(黔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54-8222575(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点击查看>>>

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部分州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进入初评人员名单

 黔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小今)

推荐:更多2024贵州黔南州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部分州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初评公告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今日招聘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